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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快树立朝阳发展新形象,展现朝阳文化底蕴、旅游风貌与人文精神,打造个性鲜明、独具特色的旅游品牌形象,扩大朝阳影响力,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,朝阳市委宣传部、朝阳市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朝阳市旅游整体形象标识、主题宣传口号和手机彩铃用语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要求
(一)旅游形象标识
1、体现朝阳旅游鲜明特点
2、创意新颖,构图简洁,易于记忆。
3、应征稿件须附彩色图样(电脑样稿和手稿均可,统一为A4纸规格),并附创意文字说明,对标识、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。
(二)旅游宣传主题口号
1、能充分体现朝阳旅游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,富有鲜明特点。
2、具有较强的震撼力、感染力、号召力、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。
3、主题深刻,简洁新颖,文字精炼,琅琅上口,简明易记,富于美感,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,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。
(三)手机彩铃用语
1、展现朝阳旅游主要特色,充分反映朝阳的地域风情、自然风光、历史文脉和现代风貌。
2、语言流畅,生动优美,通俗易懂,融资源介绍性和迎宾性于一体,富有感染力和亲和力,字数不超过80个字。
二、评选方法
(一)评选: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来稿进行初评,评出入围作品;将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布,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;评委会结合投票结果再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,评选出最优秀的旅游形象标识、旅游主题口号和手机彩铃用语各一条(篇)。同时对投中录用奖的投票者奖励旅游套装纪念品一份。
(二)奖励:朝阳市旅游形象标识、主题口号、彩铃用语入围奖各3个,奖金各500元,录用奖各一个,奖金各3000(入围奖与录用奖不兼得)。
三、截止时间
朝阳旅游形象标识、主题口号和手机彩铃用语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20日。
四、应征须知
(一)应征作品应符合朝阳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。
(二)所有应征作品需另附作者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单位、年龄、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。
(三)入围、录用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市旅游局所有,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。
(四)所有来稿不可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法律问题,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承担。
(五)所有来稿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(六)参选作品可直接送达或邮寄。
联系电话:0421——2922715
传 真:0421——2922715
电子信箱:majikai@126.com
地 址:朝阳市珠江路三段2号
联系人:潘伟 马旭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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